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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发布时间: 2023-05-22 20:20:40 来源:大众证券报


【资料图】

(原标题:*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

5月22日,在*ST天山(300313)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中显示,有投资者问:“公司今年有再融资的打算吗,或者说公司今年有购买优质资产的打算吗?”公司回复称,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为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如果具备再融资条件,将十分有利于改善公司目前资金短缺的困难局面,提升公司的主营收入。公司当然希望购买优质资产,但购买优质资产要取决于是否有充裕的可支配资金,以及是否与公司现有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ST天山于4月26日发布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184.82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7207.77万元,且2022年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故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山”变更为“*ST天山”。

*ST天山在此前公告中表示,公司受大象广告合同诈骗案件影响,金融机构大幅抽贷,经营资金严重短缺,为大象广告融资担保被迫代偿,使公司雪上加霜。此案长达四年才见分晓,期间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新的融资,不得不从控股股东借款维持经营。加之近几年受限的其他因素,且肉牛养殖行业投资大、周期长,导致公司生产规模无法扩大,经营收入持续下降,亏损增加,流动性风险加剧,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利用大象广告案件获得终审判决的有利条件,促进影响持续经营的因素予以改善。但各项工作均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需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另据公开消息,*ST天山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迎来一审判决,乌鲁木齐中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阶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亦构成虚假陈述,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投资者相应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中,凡是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股票,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继续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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